衡阳疾控关于云南德宏入衡阳疾控
〖壹〗衡阳疾控关于云南德宏入湘人员的公告根据衡阳疾控2021年7月5日发布消息:7月4日0时至24时,云南省瑞丽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例。云南省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出通告:从2021年7月5日8时起,所有人员非必要不进出瑞丽市。
〖贰〗衡阳疾控发布防疫健康提醒3月9日,31个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本土病例40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435例,涉及20个省份。
〖叁〗衡阳疾控11月11日发布进出衡阳防疫最新要求近日,常德、娄底、郴州、长沙、岳阳、湘西等地相继报告外省输入感染者,疫情输入我市风险持续存在。
〖肆〗【6月16日更新】根据衡阳疾控要求:所有外省入衡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回衡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对涉疫省份入衡人员实施落地检测。对风险地区入衡人员实施“一劝二报三检四隔”措施。
〖伍〗为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保障雁城市民健康,衡阳疾控紧急提醒:提前报告,不隐瞒。所有外省和本省有疫情发生地市的入衡人员,在抵衡前至少提前1天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的“入湘报备”小程序,进行“入湘人员报备登记”。
衡阳市公安局发布依法处理违反防疫规定行为的通告
行政处罚警告或罚款:对拒不配合防疫检查、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未落实扫码登记等轻微违规行为,通常由公安机关或防疫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分析:违反防疫法的相关规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违反防疫法的相关规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衡阳高新区关于疫情特护期人员返乡报备的通告
衡阳高新区关于疫情特护期人员返乡报备的通告为最大化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筑牢全区疫情防线,现将衡阳高新区疫情防控特护期来高新区人员报备事项公告如下:事前咨询,及时报备。
【最新返乡报备规定】入衡先报凡从省外入衡人员,特别有上海、北京、山东等重点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或与病例轨迹有重合交集的入衡人员,需提前通过“湖南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登记”程序报备行程,提前2天向当地社区、酒店、单位报备,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022衡阳最新返乡报备入口汇总根据衡阳疾控最新政策:凡从省外入衡人员,特别有上海、北京、内蒙古等重点疫情发生地旅居史,或与病例轨迹有重合交集的入衡人员,需提前通过线上程序报备行程,提前2天向当地社区、酒店、单位报备,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衡阳返乡政策自1月9日起,所有来返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
在村民微信群向村委会工作人员报备,询问是否需要48小时内核酸检测,以做好返乡准备。 主动电话联系村委会,根据本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采取防控措施。
月5日衡阳疾控发布大学生返乡防疫提醒主动报备行程,落实防控措施受疫情影响,近日,多所高校调整寒假时间。有部分高校从12月19日就开始放寒假,最长寒假天数将近两个月。许多在外地读书的衡阳学子即将踏上返乡的旅途。
衡阳切实加强文旅广体系统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的通告
〖壹〗加强重点风险职业人员管理。所有重点风险职业人员疫情期间原则上做到工作场所和住所“两点一线”闭环管理,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工作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严格按照行业检测频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必检”。
〖贰〗0月25日衡阳县恢复文旅行业各场馆开放经营的通知全县各公共文化场馆、景区景点、文旅行业经营场馆(所):经综合研判并报请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从2022年10月25日起,恢复开放全县文旅广体行业各场所场馆。
〖叁〗按照防控要求,责任到人到岗,逐项检查,登记在案,不得漏查漏登。坚决落实最严格的工作责任各级文化旅游部门要落实落细属地责任、场所主体责任、文化旅游部门监管责任,一级一级盯紧盯牢,建立起严密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肆〗为进一步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链,快速有效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加强全市文广旅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严格大型文旅活动管理,非必要不开展线下文旅活动。星级饭店减少聚餐、减少堂食,堂食按接待能力50%限流,每个包房不超过10人,提倡打包,鼓励到店自取、外卖订餐。
〖伍〗通告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13号)要求,结合省、市、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旅游市场发展情况作出此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