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12月

《期货市场实务与规范》(十)——期货交易的法律责任

一、期货交易的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责任

(一)合同责任

1、期货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期货经纪合同》:应当适用《条例》、《规定》、《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首先应当适用《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指引》,如果没有规定的,还可引用《合同法》。

注: 《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规定》——《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

《引用》——《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指引》

(二)侵权责任

1、期货交易侵权行为类型

(1)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下单的行为
(2)私下对冲或对赌的行为
(3)期货公司越权交易行为
(4)期货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

2、法律适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关于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此外应当适用《条例》、《审理期货案件规定》、中国证监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期协的自律规则等。

注: 《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审理期货案件规定》——《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期货犯罪的刑事责任

(一)期货犯罪的概念及构成

1、期货犯罪的概念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证券、期货犯罪属于金融犯罪的一种犯罪种类。具体而言,所谓期货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关于期货管理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危害期货市场秩序,损害投资人合法权益,依法应予刑事处罚的行为。

2、期货犯罪的犯罪构成

实质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反映某一危害期货市场管理秩序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它是区分期货犯罪罪与非罪的具体标准,是研究期货犯罪的重要手段。

3、期货犯罪的要件

(1)犯罪客体要件:侵害了国家对期货市场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行为人违反期货管理法律法规。
(3)主体要件:违反期货管理法律法规的自然人或单位。
(4)主观要件:自然人或单位的心理态度,是故意或过失。

(二)我国主要的期货犯罪类型及责任

1、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1)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含义

是指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2)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立法及犯罪构成
a、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5倍罚金。
b、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金。
(3)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追诉标准
a、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
b、获利或者避免损失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的。
c、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d、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e、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编造并且传播影响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罪

(1)编造并且传播影响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罪含义

是指编造并且传播影响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编造并且传播影响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罪立法及犯罪构成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10万罚金。

(3)编造并且传播影响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罪追诉标准
a、获利或者避免损失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
b、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c、致使交易价格的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d、虽然未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的。
e、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3、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

(1)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含义

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立法及犯罪构成
a、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10万罚金。
b、情节特别恶劣的,处5~10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20万罚金。
(3)诱骗投资者买卖期货合约罪追诉标准
a、获利或者避免损失额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
b、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c、致使交易价格的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d、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4、操纵期货市场罪

(1)操纵期货市场罪

是指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转嫁风险为目的,集中资金优势、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相互进行期货交易,自买自卖期货合约,操纵期货市场的交易量、交易价格,制造期货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做出准确投资决定,扰乱期货市场秩序的行为。

(2)操纵期货市场罪立法及犯罪构成
a、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b、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10年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3)操纵期货市场罪追诉标准
a、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交易所规则限定的50%以上,且在该合约连续20个交易日内成交量达到总量30%以上。
b、与他人串通相互交易,且在该合约连续20个交易日内成交量达到总量20%以上。
c、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合约连续20个交易日内成交量达到总量20%以上。
d、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同一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该合约总量50%以上。
e、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5、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1)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概念

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2)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立法及犯罪构成
a、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3~30万元罚金。
b、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10有期徒刑,并处5~50万元罚金。
(3)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追诉标准
a、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b、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或者擅自运用多个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6、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罪

(1)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罪

是指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国家许可,从事期货经营行为。

(2)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罪立法及犯罪构成
a、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5倍罚金。
b、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非法经营(期货业务)罪追诉标准
a、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b、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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